大家都知道,建筑行业和企业资质的关系非常密切,企业经常遇到资质升级,但是在进行申请建筑企业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的时候,常常遇到很多麻烦,这其中有一个规定大家要注意了:在申请之日起前一年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面12种情形其中一种的,将不予批准其建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是哪12种情形呢,今天吉工宝为大家总结了2018建筑资质升级不可触碰的12大禁区,大家在申请资质升级的时候一定注意:
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
2、与其它企业相互串通投标,通过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3、没有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承包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性标准强制施工的;
6、恶意拖欠分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
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现场、阻碍调查的;
8、未按照规定让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书上岗的;
9、未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12、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